根据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部署,我院于2026年4月8日下午在学院会议室组织学习了《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》的文件。会议由钟东院长主持,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全体教职工参会。钟院长围绕《规定》修订背景、核心条款、适用范围及实操要点展开深度解读。
学习中,重点围绕《规定》适用的五类主体展开专题解读,逐一明晰各类主体的违规行为 “负面清单”。强调针对科技人员的违规行为,明确在项目申报、实施、验收等环节严禁弄虚作假、滥用 AI 编造资料、擅自变更研究单位等行为等。
在违规处理方面,解读了分级分类处理机制与严谨的调查处理流程。《规定》明确,根据违规行为性质、情节及影响程度,可对机构和个人采取警告、约谈、通报、暂停 / 追回资金、限制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理措施,情节严重的将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数据库,涉嫌违纪违法的将移送相关部门处理。同时,《规定》细化了线索受理、调查实施、期限管理、权利保障等全流程程序。
科研一线教师表示,《规定》既是约束也是保护,将严格遵守制度要求,坚守科研诚信底线,杜绝违规行为。为学校科技创新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,为我国科技事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。
